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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个打工者回家的呼声

  • 金色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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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4/26 10:23:5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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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的名字叫田明三,家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杜家冲村,二组的三股泉。我今向您们投诉刘定平在一九九八年带人抢光我的粮食(小麦)他对我说是政府给他的权力叫他抢的。在二0一0年前,我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刘定平又砍光我山上作用的大树。今年我这次回家到供电所申请点了电灯。刘定平又强行下掉我点电的接火,找我要钱,说电是他的私有财产。我多次找上级也没结果,到如今我还没有点上电灯。我向您们询问一下,我们国家的宪法有规定政府有权力|叫人抢百姓的私有财产这一条吗?这不是和传说中的土匪一个样吗?电应该是国家的,怎么就成了刘定平的私有财产呢?我请求您们按照您们制定的宪法办事。如果不按照您们制定的宪法办事,那您们制定的宪法就是和放屁一样。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请求您们帮忙评评公理,给我指点方向。谢谢!登录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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