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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个打工者回家的痛苦呼声

  • 金色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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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4/29 16:28:57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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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的名字叫田明三。家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杜家冲村,二组的三股泉。我今向您们投诉我组的组长刘定平在一九九八年带人抢光我的粮食(小麦)刘定平对我说是政府给他的权力叫他抢的。二0一0年以前,我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刘定平又砍光我山上作用的大树。今年我回家向上级申请点了电灯,并且变电站也收了我的户头钱。刘定平又强行下掉了我点电的接火,说电是他的私有财产,找我要钱。我向您们询问一下,我们国家的宪法有规定政府有权力叫人抢百姓的私有财产这一条吗?这不是和传说中的土匪一个样吗?电应该是国家的,怎么就成了刘定平的私有财产呢?我请求您们按照国家制定的宪法办事,因为刘定平对我说国家的宪法就是和放屁一个样。他一直到现在也没把他怎么样。我实在没有办法,我只好请求您们给我帮忙评评公理,给我指点方向。谢谢!登录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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