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水产局、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及县、镇网箱清理指挥部联合对磨市镇花桥村二组水域限期内未拆除网箱实行行政强制执行。在执法过程中,养殖户姚某某情绪激动,涉嫌故意伤害现场特勤人员,被长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
据悉,经7月26日镇网箱测量专班实地测量,姚某某在磨市镇花桥村白庙水域架设网箱2100㎡、工作棚2个,涉嫌违反《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其解决销鱼难题,在限期内完成养殖网箱拆除任务,县镇包保专班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联系存鱼销路,姚某某态度不积极,也不配合拆除空箱,甚至回避专班人员。
11月16日,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现场勘察,姚某某网箱面积仍为2100㎡;11月22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长渔罚〔2017〕155号),限其15日内拆除全部网箱,姚某某当场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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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市、县执法专班对姚某某限期内未拆除网箱及工作棚实行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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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姚某某手持竹竿,情绪激动地指责谩骂现场工作员,并用竹竿殴打现场特勤人员。
经调查和取证,姚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歀“殴打、伤害他人”,被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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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姚某某被送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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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2月9日夜间10时许,姚某某的网箱被拖至岸边,目前正在组织拆除有序拆除……
审核:皋香 编辑:张晓灵 赵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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