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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三峡广电:走路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她做了什么被判刑+赔20万?

  • 左公冷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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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2/5 15:33:3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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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位市民在看手机时,闯红灯横过马路,结果致一辆载客摩托车避让不及,撞上了这位行人,摩托车上的乘客受伤死亡。

日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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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显示: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

一名女子闯红灯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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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辆摩托车驶过撞倒了她,

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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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的监控录像看到,

这名女子在闯红灯时,

竟然是一直在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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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时,

试图加速躲过,

但最终还是没有避免悲剧发生。

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张某受伤,

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

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

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遵守交通法规

走路,请抬起你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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