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国庆长假的最后一个傍晚,守卫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318国道碑坳交通安全服务站的民警们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它栖落在国道公路中间不动,挡住了过往车辆的通行道路。 当天,天气寒冷,状况十分恶劣,能见度极低,值班民警接到司机的求助警情称:这是一只与众不同的鸟,估计是国家保护动物,不知如何处置。接到警情后,服务站民警立及赶到现场,经过查看,这只大鸟全身没有任何伤害,就是卧在公路飞不起来,附近山上还有两只更大一些的鸟在“咕咕”鸣叫,好像是在召唤。考虑到需要及时处置保护,但又不知道咋办,民警们边电话联系林业部门,边找附近村民借来编织袋,将这位不速之客带到民警室细心照看。 10月8日上午8时,贺家坪林业管理站(贺家坪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贺家坪公安派出所等工作人员赶到交通安全服务站,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实物与照片特征比对,初步鉴定此“鸟”为陆生野生草鹭。 中午11时,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与县林业局野保股一行人员赶到贺家坪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经现场鉴定,此鸟具有“三长”的特点,即喙长、颈长、腿长,是大、中型涉禽,属草鹭。草鹭主要栖息在湖泊、河流、沼泽、水岸边及浅水处,主要以小鱼、甲壳类、蝗虫为食。草鹭部分为留鸟部分迁徙,在东北和华北繁殖的种群多要迁徙,春季3月未至4月初迁繁殖地,秋季于10月中下旬南迁。这只鸟属于幼鸟,在南迁途中掉队,需要及时提供保护。 野生草鹭的保护级别属国家二级,属省级重点保护对象,该物种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11时30分,贺家坪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在与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由宜昌市野生动物救助站领养了这只宝贵的国家二级陆生野生保护动物草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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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来源:绿色长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