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百日行动】捣毁2处“涉黄”窝点,14人被抓!

  • 微微
楼主回复
  • 阅读:2032
  • 回复:0
  • 发表于:2022/8/9 9:28:25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长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长阳公安局紧盯重点场所

严打涉黄违法犯罪

成功捣毁两处涉黄窝点

抓获涉黄违法犯罪人员14人

有力净化社会风气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近期,经前期线索摸排、周密部署、精心布控,长阳公安局治安大队、龙舟坪派出所、高家堰派出所出动警力20余名,分别对窝藏在龙舟坪、高家堰的两个涉黄场所进行收网行动,成功查获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12人,抓获容留卖淫招揽嫖客的犯罪嫌疑人2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深挖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不管藏得多深多隐蔽

对待卖淫嫖娼违法行为

长阳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涉黄违法犯罪

积极举报涉黄线索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终  审 | 郑 超


初  审 | 任 赟  赵开洪  官纯军


编  辑 | 周双艳


素材来源 | 治安大队 龙舟坪派出所 高家堰派出所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