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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人社局加强供养亲属待遇支付管理建立监护人台账明确协管责任

  • 铱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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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0
  • 发表于:2023/3/17 10:59:3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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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阳人社局针对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死亡后其监护人不主动申报、人社部门追回冒领待遇难度较大这一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供养亲属待遇支付管理,进一步织牢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严格资格认证,堵死冒领待遇源头。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把握认证周期,及时停发未按认证周期进行认证人员待遇,对高龄人员至少6个月一次电话核查或者入户核查。

加强信息比对,降低多发待遇风险。根据土葬区域实际,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村(社区)人社协理员及时上报死亡信息,按月考核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适时与卫健部门、医保等部门提供的死亡人员信息,在核发待遇前综合比对,确保及时停发死亡人员定期待遇。

建立监护人台账,明确协管责任。随着自主认证和无感认证的不断推广,人社部门与供养亲属及监护人的联系越来越少。为明确监护人在社保基金监管中的协助责任,长阳人社局逐一联系所有供养亲属的监护人,建立监护人台账,书面告知监护人在资格认证、失去供养条件时报告及冒领等方面责任,最大限度避免追缴时无人担责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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