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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启用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新考场的通知

  • 曹莓养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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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0/13 17:12:0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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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新考场的通知



摩托车驾驶人考生: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要求,加快推进摩托车考试系统评判工作,提高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质量,长阳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新考场由县城发集团资产投资公司建设完成,经过宜昌市车管所验收,现决定启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3年10月16日起,长阳摩托车驾驶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在新考场进行,考试使用智能评判系统评判,考场地址为龙舟大道津洋口村牛盘溪桥旁。

2、前期县城发集团资产投资公司提供半个月(自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止)免费考场训练机会,请广大考生有序按需进场训练,训练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时至11:30分,训练联系人:向军,电话:13972015048;

3、考试要求:考生在正常工作日14时至15时,持身份证在车管所大厅窗口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凭考试预约单到摩托车驾驶人新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预约当日的14时至16时30分(雨天除外),考试合格后及时带考试成绩单回车管所大厅制证,考场中使用的车辆均为考场备案车辆。

4、考试项目:科目二(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单边桥);科目三(模拟灯光、上车准备、起步、加减挡操作、通过人行横道、直线行驶、路口左转、路口右转、调头、靠边停车)。

咨询电话:0717——5331801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2日


来源:长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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