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0717-6252687,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软”等问题的投诉举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意见》精神,我市将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1)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拒不执行、拖延不办、贯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安排落实不力、效率低下,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
(3)对重大事项不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导致决策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落实不力,或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
(5)在行政活动中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定,或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后三位的,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内部管理混乱、纪律作风涣散、机关效能低下,严重影响工作或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