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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5/11 16:15:1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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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引发不少80后妈***关注。不少准妈妈担心新规难执行,企业甚至会提高女职工的招聘门槛,令女性找工作更难。 新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这看上去很美,但是实现很难。”一些网友发帖说。 在武昌徐东一家装修公司上班的张小姐说,公司不少女员工正面临着结婚、生子。她说,工资和业务绩效挂钩,一旦怀孕很多女孩子自动选择离职。 据了解,过去国有企业都设有托儿所、哺乳室。但现在大部分是私企、民企,很少有这样的设置。现在连国企,也难保证都建有哺乳室。 对此,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说,对于一般企业,民营企业执行到位会存在难度。他说,该《条例》立法后如何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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