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哺乳期有“喂奶假” 武汉年轻妈妈恐难执行

  • 乡约鄂西圈
楼主回复
  • 阅读:684
  • 回复:0
  • 发表于:2012/5/11 16:15:15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长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引发不少80后妈***关注。不少准妈妈担心新规难执行,企业甚至会提高女职工的招聘门槛,令女性找工作更难。

大声呐喊感恩母亲用户中心精彩活动汇总
说五一趣事赢电影票大楚看房团火招募


新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这看上去很美,但是实现很难。”一些网友发帖说。

在武昌徐东一家装修公司上班的张小姐说,公司不少女员工正面临着结婚、生子。她说,工资和业务绩效挂钩,一旦怀孕很多女孩子自动选择离职。

据了解,过去国有企业都设有托儿所、哺乳室。但现在大部分是私企、民企,很少有这样的设置。现在连国企,也难保证都建有哺乳室。

对此,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说,对于一般企业,民营企业执行到位会存在难度。他说,该《条例》立法后如何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有具体措施。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