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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长阳国税局“十项措施”做好“营改增”工作

  •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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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9/14 20:02:4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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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家税务局的部署,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县从事陆路交通运输服务、水路交通运输服务、航空交通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导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纳税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为切实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长阳国税局按照省市局县委政府的要求,明确了“十条硬杠杠”,深入推进“营改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二是加强责任管理,建立责任机制;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协调,营造改革氛围;五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改革进度;六是加强基础信息采集与核实,确保管户信息真实可靠;七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支持配合;八是加强设施保障,确保推进有序;九是加强纪律保障,严格执行改革的纪律和要求;十是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改革准点准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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