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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11/3 17:18:03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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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打猎习俗 背火枪树林梭,走进雪山打野猪。 沿山打猎三天整,野猪屁股冒红花。 公猪母猪胆子大,跑上岩坎就打架。 端起火枪放一梭,野猪死在岩坎下。 这是重庆市石柱土家族的打猎歌。 黄水的冬天,朔风凛冽不断,大地素裹银装,室内炉火熊熊。说起狩猎,人们就欢呼雀跃起来,因为渔猎活动,是仅仅次于农业生产的重要经济活动。进行渔猎,须循习俗与禁忌,否则,不让你渔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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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狩规矩 土家族猎狩中,遵循“沿山赶猎,见者有份”等代表性猎规。但“见者有份”仅限于“沿山赶猎”的人,不如限制,“见者”的身份,恐会造成分配猎物的混乱。 在猎队打猎时,从上山到下山,或者从入山到出山须点3次名,前两次是为了分配,后一次则是为了安全起见。到达后,狩猎前,进行首次点名,确定参与分配人数。第二次点是为在获取猎物时,猎头发出的队长号令后聚拢,在对猎物拥有前围拢的人都是“见者”可以参与分配。最后一次点名,则是为了及时发现因各种因素遇险的人,以便及时救助。猎人抬着猎物,回到村寨,先祭谢梅山神,后论功行赏,奖赏按其贡献而论。因贡献的大小不同,而所得猎物就有区别,一般是:“头彩得头,二彩得颈,放仗得后腿,理山得前腿。”而奖赏的东西是根据猎物的不同而有差异,如果野猪,头奖是猪头,若是老虎、山羊、麂子等,头奖就是兽皮,如果麝子,头奖就得麝香包的%40。获头奖、二奖的还可以参与兽肉的平均分配。以此激励猎人提高狩猎技术。最后,按人数将猎物分成小块,一般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最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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