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请问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 土家的老头儿
楼主回复
  • 阅读:10413
  • 回复:1
  • 发表于:2014/3/22 11:58:11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长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帮朋友问的
有一房屋业主,最近遇到一个很头疼的问题,请大家帮我理顺理顺,谢谢。

房子从10年买下至今每年都出租给别人做生意,每年都换人了。

物业公司一直都没有追要过物业费,今年突然和业主要物业费,还要求从10年开始补交全部物业费。

但是在这期间,租房子的人已经换了好几次了,业主也无法找到这些人,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补交齐所有的物业费,他们这种做法到底合理吗?

我认为收物业费,应该是物业公司定期和房子使用者去收取,不应该直接找业主的,如果他收不上来,业主有义务协助其和房子使用者沟通。这些年,物业公司一直没有主动收过物业费,但是这些人都找不到了,我这个业主有必要替他们补交这些物业费吗?

口才不好,自己看着都挺费劲,呵呵,凑合着看吧。
  
  • 土家的老头儿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4/3/22 11:59:03
  • 来自:湖北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从2010年开始
(0)
(0)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