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三位一体”医疗扶贫机制防止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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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31 1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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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赵兴华)“党的政策好,远安补充保险政策帮助我家解了燃眉之急,以后看病不愁钱了,真是救命钱……”10月26日,家住远安县洋坪镇洋坪村三组的杨洪英丈夫从县委副书记袁正泉手中接过城乡居民精准扶贫医疗保险补偿费用时,心情激动地说。 杨洪英属于远安县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困难,今年患“乳腺癌、脑出血”多种疾病,在县人民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目前总费用87758.76元,新农合及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68625.43元,按照补充保险补偿标准此次又补偿17254.83元。
为了解决全县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远安县出台了《远安县城乡居民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城乡居民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后: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自费合规费用12000元以下的按90%补偿(其中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100%),12000元以上部分按100%补偿;非精准扶贫人员和城镇居民自费合规费用30000元以上部分按85%补偿。
此项政策既可解决全县1万名贫困对象患病后的住院费用问题,又有效防止了全县近17万城乡居民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随着补充保险的实施,标志着远安县已经建立了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扶贫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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