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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试论土家族“山上赶肉,见者有份”的猎规

  • 清江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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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17 16:24:1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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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土家族“山上赶肉,见者有份”的猎规

 作者:罗士松 罗奋飞 周雄英

     乡下的习俗,民间的规约,往往是治境一方的法宝,中国乃至世界的许多政策、法规无不吸纳这些重要的法规元素而最后得以完善并形成权威律条。比如土家族的渔猎史,从发生、演进到形成法规,就是一部完整的渔猎法规史,下面我们想就此作些微观之议论:

   武陵区的土家人,代代打猎,处处打猎,形成了千百年来鲜为人知的奇风异俗和渔猎规矩。这些规矩,往往成为指导渔猎活动不成文的政策、法令,成为招募兵马的旗帜,成为鼓励全体成员奋力拼搏、协力共事的力量源泉。在众多规矩中,“山上赶肉,见者有份”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有必要加以研究和剖析。

    第一、猎规的原始思想

    “山上赶肉,见者有份”是猎规祖先立下的规矩,虽然不见经典,没有出自圣贤之口,但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以下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八个字”称为“猎规”。

     根据“梅山”生发的种种传说判定,土家渔猎活动的盛期出现在原始社会,出现在母系氏族社会的可能性较大。那时候没有明显的部落,没有社会的上层、中层、下层之分,人们的身价是平等的,劳动的报酬是平等的。而且在整个猎事活动中,每个人的作用和贡献也无法比较大小、强弱,因为劳动工具决定了这一切。你拿着石块可以“放仗”,我拿着木棒可以“守卡”,甚至大声发出呼嚎也可以追赶野兽,人们在平等的社会从事平等的生产劳动。

    “山上赶肉,见者有份”,便是这种原始社会渔猎生产的早期规划。在渔猎活动的鼎盛时期,人们不可能有科学地总结、简洁的归纳,只有一代又一代的淳朴实践。但是,“猎规”的强烈理念已经深深的扎根于实践之中。


    “猎规”包括“猎规”理念的产生,都是整个社会的一大进步。因为“猎规”是指导和维系原始渔猎生产劳动的理论框架,是激发原始渔猎生产劳动者劳动热情的力量源泉。不能设想,要是没有“猎规”理论的指导,土家地区的渔猎活动能够从古至今长期维系得久久不衰?

    “猎规”反映出原始共产主义的思想基础,是人类最早产生的“共产宣言”,它的最大特点是“公平”。人类社会的真正公平只能在这里出现,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根本没有“公平可言”,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一再喊叫的“公平”,其实没有实在意义,全是骗人的鬼把戏。当今社会,那些在报纸上、电视上、广告里反复兜售的“公平”中,照样有许多“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其间,令人不敢全信。纯朴的土家人长期遵循和信奉“猎规”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厌恶阶级社会的不公平。

    “猎规”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因为它把所有参加打猎活动的生产者,统统视为主人,视为大家庭的成员之一,没有贵贱、贫富之分。只要投入劳动,无论猎绩大小,都可享受到平等分配的权利,都可占据主人的地位,这就是“猎规”可以迅速动员和组织起千百个人员参加打猎活动的魅力所在,甚至有的人甘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多少年来,在“猎规”大旗的指引下,演绎了多少英烈悲壮的渔猎史实,出现了多少个豪杰好汉。


    “猎规”是“宣言书”、是“播种机”,在土家人几千年的渔猎生产史上,不仅猎家的徒子徒孙信奉这一条,实际上所有的土家人没有哪个不照办的。从湘西到鄂西,从湖北到湖南,从四川到贵州,凡是从事打猎活动的,都以“猎规”为总纲。正是出于对“猎规”精神实质的透彻理解,对“猎规”基本思想的宣传,它的影响面才一天天扩大,它的基本队伍才发展到土家地区的“全民皆兵”。
  
  • 钰头
  • 发表于:2012/11/24 1:41:1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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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潜规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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