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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女儿会”探秘与思考

  • 鄂西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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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17 17: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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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会”探秘与思考


    关于“恩施土家女儿会”这一民俗称谓的定格,学术界的本土专家们一直公认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才出现“女儿会”三个字的。之前恩施的老百姓对这一民俗事象有着多种称谓。正是由于这前后的称谓的不同,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什么此前不叫“女儿会”?此前那些实事求是的直白称谓又蕴藏着哪些神秘的而又不同的内涵?我想通过对这些不同称谓的探索,揭示“恩施土家女儿会”的民俗意义、文化内涵及价值。 

  一、“恩施土家女儿会”原始称谓中的神秘色彩探谜

  1、“月半节”——“女儿会”之初始。

    一九九一年七月出版的《恩施市民族志》记载:农历七月十五前是“月半节”(又称女儿节)。敬祖先,这是土家族最隆重的节日。恩施红土乡石窑村现健在的七十七岁医生张义然二OO五年三月二十日曾对采访他的学者说:“七月十二是亡人节,各家各户都兴接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允许到街上游玩一下,这个习俗至今未打灭。七月十二日女儿们最多,主要是为了女儿相会。”张老先生的见证说明了一个问题,“女儿会”应该是由土家人的“月半节”萌生出来的“女儿节”。 

  土家“月半节”的议程有两项:祭祖和接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坐七月”。

  土家族敬神灵信鬼神,相信人、神、鬼可以互相相通,敬奉鬼神、祭奠祖先是土家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祖传部分。土家人堂屋的神龛上供有“××堂历代祖宗之位”的香火。土家人将“月半节”视为自家祖神回家团聚的日子。到了这个日子家家都会像过年一样办酒席酬祖告祖。固有“月半节”“送包”(给死神、死鬼寄钱)之习俗。而“送包”告祖规定从七月初一开始,七月十二晚为止。因为到了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这三天里,亡故行人要赶回去参加“盂兰会”。所以出嫁的姑娘再忙也必须赶在十二日这天前回娘家祭祖送包。这就是为什么七月十二日回娘家女儿最多的原因。 
  “月半节”接出嫁姑娘回家“坐七月”,其中还有特定的原因。按照习俗,在“月半节”里出女家的老少姑娘都会被娘家接回去“坐七月”,但实际上是刚出门的两三年姑娘回家“坐七月”的为多。因为出门多年的姑娘又变成了“嫁嫁”(读ga,土家语外婆的意思)要接自己的姑娘回家“坐七月”。 

  从季节上讲,农历七月正值夏末秋初,夏锄已结束,秋收尚未开始,属于两个农忙季节中的间歇时间,加之天气炎热,只好休假。这个节日里娘家父母还有其他的心思。其一:由于土家人嫁姑娘每年的高峰期都会定在传统的“老期”进行(即每年九月、十月、冬月的十七、十八日)。其原因是老辈人定下的嫁女娶媳之期不同看日子。再者这段时间里秋收了,有钱女家置办嫁妆,加上又在过年之前。“老期”女家出门的姑娘大多到这时正好怀孕临产前夕,需要休养,正好“坐七月”为即将出世的新宝宝置办衣物用品。同时这时回家的姑娘还带着任务回家,即给娘家未婚配的弟弟牵线搭桥,介绍对象。往往这些被介绍的对象,都将被约定在七月十二这天在娘家附近的乡场上见面相亲,约定终身,这种习俗在恩施东乡特别盛行,历史相对悠久。

  土家人对婚姻有一种说法“千里姻缘神来牵”,认为人的婚姻是前世所修,是神灵撮合的。七月十二是“神灵”归家之时,是人神聚会的日子,自然是一年一度联姻的最佳节日。于是会出现“邀妹”赶场,利用生意打暗号,用情歌相互沟通,和称心的人“赶边边场”互诉衷肠,约定终身,不称心的借机另选佳人。实际上这些生意的配对人选是那些回家“坐七月”的姑娘们早就串约好了的。回家“坐七月”的姑娘理所当然是乡场上“女儿会”的组织者。
  
  • 鄂西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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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17 1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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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野老公会——土家的情人节”。 

  现今七十七岁的单俊三2005年4月15日在接待“女儿会”研究学者时说:“大山顶女儿会过去喊作‘野老公场’……叫‘野老公场’是有来历的。原来相识不能做成夫妻,但互相思念,找机会赶场相会,找机会偷情。”同日被采访的单德三说:“七月十二日半节,过了门的媳妇,由娘家接回来玩两天。所以这两个日子赶场相会的特别多。实际上我听老人摆古:响板溪两个场期,实际上是风流场,还有的叫‘野老公会’”。这两位旧时“女儿会”的亲历见证人都认可过去“女儿会”中的“野老公会”——土家“情人节”的真实现象。 

  土家人男女婚配,女称丈夫为“老公”,(土家人常有“背时老公”的口头语),“野老公”显然是丈夫以外的情人。客观上证,在“野老公场”上相会的情人有三种类别:一是被“媒灼之言,父母之命”束缚,未能与自己心上人结婚的,回到老家与旧时情人诉说包办婚姻给双方带来的伤感;二是正在“偷恋”中的情人相会;三是出嫁两三年还未怀孕的姑娘。旧时出嫁女两年内未怀上孕是一件最抬不起头来,说不起硬话的烦恼。有的明明知道是自己丈夫“不能干”,但还得自己背上这“不能干”的黑锅,在婆家常会受到歧视和打骂。为了争这口气,于是趁回娘家“坐七月”的机会,赶场找到旧情人或者“能干的人”帮忙,达到育子的目的。也许就是因为这多种目的性,使历史上的恩施“野老公会”习俗延续到上世纪五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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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西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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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17 17: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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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女儿会”延续发展的思考 

  “女儿会”是恩施土家族的地方民俗。什么是民俗?省民艺协秘书长鄢维新先生说:“民俗是指民间的生活方式或生活模式,它的特性概括地说具有历史性(即传承性、稳定性、变异性)”。近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市在“女儿会”模式上走过一些弯路,每年看到的是一台由发展地方经济需要的文艺节目,媒体对外宣传(曾花巨资摄专题片)也是一台现代人打造的文艺节目。不但不具传承性,更无民俗稳定性。造成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难入围的被动局面,问题本质就出在“打造女儿会”与“传承女儿会”的问题上。传承一种民俗的过程中应十分注重其稳定性。一种民俗无论地域发生有多大,但是只要有了原区域生活的人,这种民俗的生活主体是很少发生变化的。如春节习俗:家人团聚、敬祖、贴对联、观花灯、逛庙会、出天星、送年这些元素始终保持到如今。 

  那么“女儿会”的“原素”、“模式”是怎样的呢?

  同治版《恩施县志》卷七第五页记载:“七月以纸钱封包书祖先之讳,於其上祭於中庭之日,焚之於外,新丧之家则以初一为始,余则初八至十三日,本户有於年终封包者十五夜焚纸钱於门僧舍作盂兰会散放莲灯於清江,以香蘸油遍播山径谓之路烛。” 

  这段文献,记载了恩施土家人过月半习俗事象。也为我们提示了今天“女儿会”如何遵重民俗历史,传承“女儿会”。 

  如何使“女儿会”在做到尊重历史,维护其传承中的历史性和稳定性,使之成为恩施的文化名片。我个人认为: 

  一、建立城市地标性建筑物——恩施土家“女儿会”广场。使之“女儿会”有固定的演绎场所,使外地来客一进入恩施就有“女儿会”的感性认识。 

  二、提请州人大从民族自治的法律角度让“土家女儿会”定为全州法定节日,以使此习俗世代相传。 

  三、固定“女儿会”传承模式,使“女儿会”恢复其祭祖节、赶场相亲节、恋爱节、情人节的复合节日盛会。 

  四、开展全市乡镇立体化“女儿会”传承活动。通过各乡镇传承“女儿会”的同时,使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发展。 

  总之通过“女儿会”这一民俗活动的传承,使恩施成为民间文化艺术大市,成为土家民族文化艺术的人文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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