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户外运动协会活动公约
1、 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队员参加活动应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负的原则。 2、 队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且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合法公民。 3、 活动时应注重环境生态保护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4、 俱乐部活动以AA制为原则,费用包括:活动实际开支、管理费、领队费用、公共装备损耗费。半途加入者或退出者也需负担相应费用。 5、 管理费由俱乐部根据活动性质、行程及难度的不同而定,并在发布活动公告时公布。 6、 管理费主要包括俱乐部组织活动的一些公共开支(如联络通讯费、探路费、领队津贴等)。 7、 领队费用为领队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吃、住、行等 )。 8、 公共装备损耗费指用于公共装备的损耗及更新所需的费用。 9、 公共装备指公共的野营装备,专业的攀岩、溪降设备等。 10、 活动中的公共相片由领队指定专人拍摄,公共相片由俱乐部统一管理,版权归属俱乐部。需要其中相片的会员可以提出申请另外加洗,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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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户外运动协会活动公约1、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队员参加活动应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负的原则。2、队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且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合法公民。3、活动时应注重环境生态保护并自觉遵[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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